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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字体: 发布来源:未知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卫生局关于《北京市医疗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杜绝医疗废物引起疾病传播,防治医院内交叉感染,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科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管理,组长为责任人。

2、保洁人员在收取垃圾时检查垃圾袋上是否贴标签,不符合要求有权拒收,符合要求的验收后进行双签字。

3、生活垃圾收集使用黑色垃圾袋,主要收集垃圾,包括饭菜、植物、纸张、生活垃圾袋内不得混装医用垃圾,收集3/4满,将袋口扎紧,运送到生活垃圾存放处。

4、医用垃圾收集采用黄色垃圾袋内,主要收集物包括:治疗废弃物、试验检验废弃物及血液、体液污染物,一次性医疗用品包括:输液器、注射器、等统一放在黄色垃圾袋内,3/4满、将口袋扎紧。针头等锐器物统一放在专用盒内存放,专用盒外套有黄色垃圾袋,将口袋扎紧,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处。

5、医疗废物主要包装物包括: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包装袋内若有感染性废物应注明“感染性废物”利器盒应由硬质材料构成、密封、并注明“损伤性垃圾”字样,每包装袋要注明科别、日期、标示、不按要求分类收集的废物不得出科室,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6、垃圾的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局负责,每日清运。医用垃圾由金州安洁公司负责,每两天清运一次。

7、垃圾清运院方与回收单位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登记备案。

8、存放垃圾处应定期冲刷,保持环境清洁,减少异味,定期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