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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管理、交接登记制度
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字体: 发布来源:未知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及管理、交接登记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示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袋盛装封闭。

2、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病理性垃圾、药物性垃圾及化学性垃圾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险性废物,必须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7、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8、必须使用有警示标示的包装袋或容器。如果其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9、医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

10、科室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在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三年。